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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 “混合液体分离装置”(专利号:200480030740.4)专利侵权诉讼胜诉暨维护知识产权的公示2025-11-06

尊敬的合作伙伴、客户、相关企业及业界同仁:

为严格维护我司核心知识产权权益,保障市场公平竞争秩序,针对我司所持 “混合液体分离装置” 发明专利遭遇的侵权行为,我司已依法完成维权流程。现将案件结果、专利保护声明及后续举措公示如下,望各界知悉:

一、胜诉事实与法律依据

我司瑞顾克斯株式会社系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号200480030740.4、名称为 “混合液体分离装置” 的发明专利的合法权利人,对该专利享有完整、排他的专利权,受《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严格保护。

近期,针对上海岩藩实业有限公司涉嫌侵犯上述专利的行为,我司依法向上海知识产权法院提起专利侵权诉讼。经法院公开审理,已作出 (2024) 沪 73 知民初123号《民事判决书》 ,终审判决明确认定:


1.上海岩藩实业有限公司的行为构成对我司 200480030740.4号发明专利的严重侵权;

2.判令上海岩藩实业有限公司立即停止一切侵权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制造、使用、许诺销售、销售侵权产品);

3.判令上海岩藩实业有限公司向我司支付经济损失及为制止侵权所支付的合理开支,共计人民币 400,000.00 元(大写:肆拾万元整) 。

目前,该判决已发生法律效力,且相关执行程序已全部履行完毕。本案的胜诉,不仅是对我司合法权益的有力维护,更充分彰显了中国司法机关对知识产权的强有力保护及公平公正的法治精神。

二、知识产权保护声明

作为日本相关行业头部企业,我司在产品工艺、核心技术、质量管控等领域深耕多年,所研发的 “混合液体分离装置” 等产品广受市场与客户认可,且所有产品均标注代表我司品牌的 “RIX” LOGO(注:商标已在中国国内完成注册,我司依法享有该商标专用权(商标注册号:G1422208为杜绝侵权行为、维护行业秩序,我司特此声明:


1.事先未经我司书面明确许可,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为生产经营目的,实施下列行为:制造、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 “混合液体分离装置”(专利号:200480030740.4)专利产品;使用该专利方法;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依照该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仿冒我司产品并加注与我司商标相同或相似的标识。

2.我司已建立完善的知识产权监控与维权机制,对任何侵犯我司专利权、商标权及其他合法权益的行为保持高度警惕,绝不姑息。

3.我司秉持开放合作态度,欢迎业界同仁在尊重知识产权的前提下,就专利许可、技术合作等事宜开展诚信洽谈,共同推动行业技术进步。


三、侵权行为警示与举报方式

针对潜在或正在发生的侵权行为,我司郑重警示: 请任何相关潜在的或正在进行的主体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并对自身经营活动开展全面自查;若仍持续侵权,我司将依法采取一切必要法律手段,包括但不限于发送律师函、提起行政投诉、民事诉讼,乃至追究刑事责任,坚决追究侵权方全部法律责任。侵权主体不仅需承担停止侵害、赔偿损失、消除影响等后果,其商业信誉亦将遭受不可挽回的损失。

为共同监督市场环境,如您发现疑似侵权产品或行为,可通过以下方式联系我们或我司法律顾问反馈:

  • 专利权人(瑞顾克斯株式会社)
  • 专利权被许可人(瑞顾克斯工业 (大连) 有限公司):[0411-66162205]
  • 法律顾问(北京市中伦文德 (大连) 律师事务所)金雪莲律师:联系电话[158-9811-9700]

四、公司立场

创新是企业发展的核心动力,知识产权是企业的重要战略资产。我司始终坚持自主研发与技术突破,未来也将持续通过法律手段维护自身及合作伙伴的合法权益,同时积极推动行业知识产权保护意识提升,共建公平、有序、创新的市场生态。
特此公示!